【萌帮课堂】掺混肥产品市场抽检注意事项
言
“明明是质量过硬的掺混肥产品,为什么会在市场抽检中被认定为不合格?”相信很多农资经营者在掺混肥经营过程中都曾遇到过类似的疑惑。
其实,这与样品的抽样检测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有很大关系。
下面根据GB21633-2008《掺混肥料(BB肥)》中“检验规则”给大家介绍下掺混肥料市场抽检的注意事项。
第一、确定采样袋数
采样前确定好采样袋数,不超过512袋按照下表合算:
表1:采样袋数
超过512袋时,按式(1)计算结果取样:
式(1):取样袋数=3×3√N------- (这里因为符号显示不出来,用文字解释一下:3乘以N的3次幂)
式中:N=每批肥料总袋数。
注意:a.外包装有没有拆过,对于包装上下封口处有明显拆线留下的痕迹不予取样;b,有水湿、受潮等因为保存不当等情况产品不予取样。
第二、采样过程
1根据库存确定取样袋数,随机取样,使样本具有代表性;
2取样前,每袋肥翻倒4~5次,使肥料颗粒掺混均匀;
3使用标准取样器(采样探子)在包装袋四角进行取样;
图1 采样探子
4转动取样器内管插入袋子对角线1/2处;
5内槽打开,转2~3圈,使肥料颗粒进入内管,关闭槽子;
6将样品放入样品袋中,每袋取样不少于200g,每批总样品量不得少于4kg。
1至少缩分4次(目的将抽取的样品迅速混匀)
2将缩分后样品放入聚乙烯(塑料)瓶、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中(档案袋、自封袋都是不正规的)
3样品塑料瓶密封,注明生产企业名称、产品名称、批号、取样时期、取样人,贴抽检单位,厂家,经销商3方签字封条
4一瓶用于检测,留样一瓶备查
介绍这么多,可能有这样疑问:“上面的操作太复杂,直接开袋装两瓶肥料做样品多方便?”这是不可以的,没有按照标准取样程序操作,容易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。
主要原因是,掺混肥料本身是由多种肥料颗粒物理掺混而成,产品在运输、储存过程中会出现分层现象,所以一定要按照标准操作取样,使最终样品能够真正代表掺混肥本身真实的质量水平。
重点总结
1、合理的抽样袋数;
2、抽样前不低于4次翻倒;
3、取样器的正确使用;
4、每袋抽样不少于200g,抽样总样品量不低于4Kg;
5、用标准分样器缩分4次;
6、所得样品一分为二,装瓶密封贴签,做检测样和留样。